(02866)公布,于2024年8月30日,(i)该公司全资附属海南中远海发(作为买方)与大连重工(作为卖方)就建造13艘80,000载重吨散货船,按大致相同的条款订立13份大连造船合约,合约总价为人民币40.61亿元; (ii)海南中远海发(作为买方)与扬州重工(作为卖方)就建造两艘82,500载重吨散货船,按大致相同的条款订立两份扬州造船合约,合约总价为人民币5.42亿元;(iii)海南中远海发(作为买方)与舟山重工(作为卖方)就建造5艘64,000载重吨散货船,按大致相同的条款订立5份舟山造船合约,合约总价为人民币12.29亿元。因此,根据重工造船合约将予建造的20艘船舶的总合约价格应为约人民币58.32亿元。
同日,海南中远海发(作为新买方)、澄西船舶(作为建造方)、中国船舶工业(连同澄西船舶,作为卖方)及中国船舶(BVI)(作为原买方)按大致相同的条款订立22份澄西转让协议以及经修订及重述澄西造船合约,据此,(i)海南中远海发(作为新买方)已同意以合约总价人民币 68.726亿元受让而中国船舶(BVI)(作为原买方)同意转让澄西船舶(作为建造方)、中国船舶工业(连同澄西船舶,作为卖方)及中国船舶(BVI)(作为原买方)订立的澄西造船合约项下就建造22艘80,000载重吨散货船的所有权利及责任;及海南中远海发(作为新买方)、澄西船舶(作为建造方)及中国船舶工业(连同澄西船舶,作为卖方)已同意订立经修订及重述澄西造船合约,并将其作为澄西转让协议附件。
此外,海南中远海发(作为出租人)与中远海运散货(作为承租人)订立船舶租赁服务总协议,据此,海南中远海发集团已同意就根据造船合约将予建造的42艘船舶向中远海运散货集团提供船舶租赁服务,期限自该协议的生效日期起至2044年12月31日止。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