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昨日发布信息称,该协会于9月3日正式发布《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举行签约仪式,四川辖内4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并自发签署。
《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共四章二十二条,涵盖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经营、行业自律、行为监督等方面。
《公约》重点从“八个不得”明确四川银行业在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须坚持公平有序竞争,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即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各类房屋机构、客户或相关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咨询费、服务费和权益;不得突破或变相突破监管利率底线或价格底线招揽客户;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和服务;不得支付不合理费用营销客户;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或者披露客户个人信息资料;不得以“零首付”“零月供”等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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