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消息,近日,山东证监局公告称,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李洪国作为联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一是2016年4月,联创股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激创广告有限公司和上海麟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时,你与股份认购方的相关出资人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书》,李洪国未及时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二是2021年10月,山东泰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泰仁)以12,838万元价款购买联创股份子公司上海趣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趣阅)100%股权,李洪国就上海趣阅能够及时回收应收账款为山东泰仁提供了担保,李洪国未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山东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联创股份致力于互联网营销传媒及绿色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推广,产品涵盖:互联网创意及策略制定、媒介购买、数字公关、社会化营销、电商创新应用、数据分析循环利用、聚氨酯组合聚醚多元醇、聚氨酯弹性体预聚物、单体聚醚、聚脲防水防腐材料、聚氨酯防火保温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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