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董事长再陷风波。
12月20日晚间,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花股份,600080.SH)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邢雅江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邢雅江进行立案。
公告称,本次立案仅针对董事长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董事长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官网显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中成药、生物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主导,涉及医药物流领域的上市公司,1997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过二十年的快速发展,金花股份目前已经形成完整的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
据三季报显示,金花股份第三季度实现营收1.73亿元,同比增长17.32%。归母净利润为2130.73万元,同比增超60倍。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19亿元,同比增长4%。归母净利润为3077.02万元,同比增超8倍。归母净利润增长主要由于处置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今年以来,金花股份以及其董事长邢雅江陷入多次风波。
8月26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对金花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因涉嫌犯罪,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于2024年4月23日至7月26日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迟至2024年8月24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上交所对金花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邢雅江予以监管警示。
金花股份8月23日发布公告称,经公司向邢雅江核实,前期因其他人员涉嫌私自刻制与公司无关的其他公司印章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其向公安机关供述系邢雅江知悉并受其指使,致使邢雅江成为涉案人员,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于2024年4月23日起决定对董事长邢雅江取保候审。2024年7月26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出具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指证邢雅江的证据发生变化,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邢雅江有涉案嫌疑,决定予以解除取保候审。自2024年4月23日至今,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管理层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此期间,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等业务产生影响。鉴于上述取保候审及解除取保候审事项未及时通知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长邢雅江对此诚恳致歉。
在此前,6月19日,上交所发布了对金花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在责任认定方面,上交所表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分别近105%、58%,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对此,对金花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邢雅江、时任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韩卓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予以通报批评。
截至12月20日收盘,金花股份报8.01元/股,上涨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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