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大美自然”建设重大行动,对此,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副司长李建中介绍说,自然资源部将从四个方面务实推进这一行动。
一是围绕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施重大行动。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做强做亮“中国山水工程”品牌,加快推进“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加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推进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协同推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配合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二是科学规范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谋划开展全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基于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和近海生态分区制定生态修复技术导则,健全生态问题诊断、实施治理、监测监管、成效评估、适应性管理等全链条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应用,防止生态修复过度工程化,坚决遏制生态修复形式主义问题。
三是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有关项目和活动等。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耕地、林地、园地等布局优化的土地置换政策。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管机制,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建立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公报制度。
四是深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响应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等倡议,推动全球滨海论坛、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亚洲中心合作平台建设,扩大“中国山水工程”系列宣传,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李建中说,生态保护修复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自然资源部立足职责定位,不断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机制、规划计划、标准规范,聚焦“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推进重点地区生态修复,“十三五”以来,部署实施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治理面积超过1亿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480万亩,整治修复海岸线近1680千米、滨海湿地超过75万亩,红树林地面积已增长至4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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