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2025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波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赤峰市委副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王波为汉族,出生于1958年10月,内蒙古翁牛特旗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王波早年是辽宁省翁牛特旗广德公社知青,后进入沈阳化工学院化工系化工机械专业学习。从履历来看,王波从政经历丰富,曾历任赤峰市劳动局副局长、赤峰市元宝山区区长、赤峰市政府秘书长等职,2001年被任命为赤峰市副市长,后担任赤峰市委副书记。根据最高检通报,王波也就是从这一时期开始走上贪腐之路。
2006年,王波调赴包头市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2年后任巴彦淖尔市市长,随后于2010年4月开始担任呼和浩特市市长。2011年11月-2018年1月,王波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职务。2018年1月,王波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22年1月卸任。
王波曾因一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被国务院处分。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32人遇难,20人受伤。事后追责中,王波被国务院调查组给予通报处分。
国务院调查组认定,王波作为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分管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但是,其对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查处煤矿超层越界职责和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赤峰市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失察。
2024年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24年12月20日,王波被官宣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王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住房、宴请和服务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长期对其子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一提的是,王波曾和内蒙古自治区多名落马大“老虎”共事。其担任自治区副主席期间,云光中、白向群、赵黎平、潘逸阳曾先后担任过相同职务。云光中于2020年因受贿超9432万元获刑14年;白向群于2019年因受贿8515万元、靠内幕信息获利1717万元,获刑16年;赵黎平则因犯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于2017年5月被执行枪决;潘逸阳因受贿8601万元、行贿761万元于2017年被判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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